关于开展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5日 08:57     作者: 教务处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 :
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重电教〔2017〕1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项目库》转换目录,按照学校的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申报起止时间: 2021年11月16日10:00至2021年12月10日23:30 。
2、二级学院审核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24日完成审核。
3、其它说明:
(1)申报完成后,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完成核验审核,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2)学分认定与转换是课程学分,是需要缴纳相应的学分学费。
(3)本学期集中受理认定与转换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相关申报认定与转换工作。
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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