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及重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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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11:28     作者: 教务处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现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间调整为每学期第10周至第18周接受申请,第19周由教务处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为最终审批结果请各学院将此通知通知到每位超过学习年限的结业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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