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11:28     作者: 教务处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现将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间调整为,每学期第10周至第18周接受申请,第19周由教务处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为最终审批结果。请各学院将此通知通知到每位超过学习年限的结业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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