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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第2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模式教学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08日 11:16     作者: 段利文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在线开放课程混合教学规范管理及工作量认定办法》(重电教 [2018] 3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2019年春季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模式教学申请的通知》,经过教师申报、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后,同意96名相关教师在2018-2019第二学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模式的教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模式教学的课程名单

1. 缩减了课堂教学课时的课程名单

同意表1中的15名教师缩减课堂教学课时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模式教学。

2. 不缩减课堂教学课时的课程名单

同意表2中的81名教师不缩减课堂教学课时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模式教学。

二、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模式教学的相关要求

1. 以上96名教师需制定线上线下混合模式教学的授课计划,在授课计划中必须对线上学习的章节内容进行标注,并提供对应章节的线上学习教案,教案中需体现学生要学习哪些网络资源以及如何考察学生的学习效果等内容。

2. 缩减了课堂教学课时的教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务必以学生教学质量为第一要素,一旦发现学生并未按照教师要求进行网上自主学习,需及时调整授课方式,变“放养式”自主学习为“圈养式”课堂教学学习。

3. 参与本期混合模式教学的教师于37日前将授课计划和线上学习教案提交教务处。其中,表1中的教师(15位)需提交纸质的授课计划(1份)到教务处7320办公室,再由教务处提交给质量处进行教学督导和检查。表1和表2中的教师(共96位)需将电子版的授课计划和线上学习教案发送至563214680@qq.com备查。说明:电子版文件的名称请按“XX学院 - 姓名-XX课程》授课计划&线上学习教案进行命名。

三、其它事项

根据《在线开放课程混合模式教学规范管理及工作量认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于本次参与线上线下混合模式教学的课程团队,学校将在期末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课程团队进行课时补贴。

 

联系人:段利文    话:65928152

 

 

                           教务处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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