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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2019级按专业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16:44     作者: 教务处     浏览数:    分享到:


受疫情影响,我校按专业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滞后,根据《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专业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现就推进2019级专业类招生专业分流通知如下。

一、推进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12020428日前各二级学院再次进行政策解读;公布专业分流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及排名(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待学生返校后进行)。

22020429-56日开放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

3202057-517日各二级学院核对、汇总、公示专业分流结果。

4.2020520日各二级学院将专业分流情况表(导入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岗。

5.待学生返校后,再次组织学生对专业分流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教务处复核各专业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学籍调整(具体生效时间为第3学期开学后分流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二、推进专业分流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加大专业分流的政策宣传,落实到人,确保专业分流工作顺利进行。

2.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指导学生进行分流志愿填报。

3.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自主填报专业方向。学生自主填报时须填满所有志愿,如未填满或所填志愿不能满足时,由二级学院调配分流专业方向。

4.分流结果需要向学生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教务处监督电话:023-65928153

电子邮箱:cdjwc7319@163.com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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