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及重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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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09:11     作者: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

2025-2026学年第学期学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课课程类别与课程性质

公共基础平台课(公共限选课专业拓展模块课(专业选修课职业拓展模块课、微专业模块课、素质拓展模块课(公共任选课)。

、选课时间安排

第一轮202562310:00202562714:00

第二轮:2025年9月1日10:002025年9月5日14:00

三、选课说明

1. 2024级本科学生从《大学体育3》的10个项目中必须选修1门。

2. 2024级本科学生从《职场英语》《高阶英语1》两门课程中必须选修1门。

3.“四史”课程面向2024级三年制专科学生开设1学分公共限选课、面向2024级本科学生开设1学分公共基础平台课。2024级三年制专科学生(电子与物联网学院、财经管理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数字媒体学院)从《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新中国史》《中国共产党历史》四门课程中必须选修1门;2024级四年制本科学生(电子与物联网学院、通信工程学院从《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新中国史》《党史》四门课程中必须选修1门。

备注:以上公共基础平台课(公共限选课不能多选,不能退课,如果学生未进行选课,由开课学院通过随机置入方式处理。

4.其他公共基础平台课(公共限选课)、专业拓展模块课(专业选修课)、职业拓展模块课、微专业模块课、素质拓展模块课(公共任选课)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生实际修读情况进行合理选课。

、选课注意事项及要求

1. 第一轮选课学生可选课、可退课第一轮选课结束后,系统生成开课名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退课处理。各类教学运行班级选课人数不足30人情况,原则上不开课。第二轮选课学生只可选课、不可退课。凡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选课,后期不再开放。

2. 请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合理选课,已经选修合格的课程,不得重复选修,重选无效,不计学分。

3. 二级学院要强化学业导师工作,加强选课的宣传和教育,促进学生合理进行选课尤其要加强毕业年级学生指导,避免出现毕业差学分情况

4. 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学分制收费宣传,学分费用结算以选课学分数进行,要防止随意选课、恶意选课产生额外学分学费。

5. 二级学院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情况,开足开齐专业选修课程,不得随意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6. 各二级学院加强学生信息安全教育,注意智慧校园登录密码安全防止他人恶意修改,导致选课不实等后果。同时,对登录智慧校园系统异常提供必要的支持。

7. 学生选课需特别留意校区信息,原则上不允许跨校区选课。

8. 从本学期开始,学生选课仅面向在读学生,不面向结业学生,结业学生选课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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