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及重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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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6日 15:29     作者: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

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课类型

公共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公共任选课

、选课时间安排

第一轮:20241510:00202411214:00,分2批选课。

1批选课

选课对象及类型:2023级学生,公共限选课。

选课时间:2024年1月5日10:001月8日14:00。

选课说明:所有学生从《体育2》11个项目选修1门;三年制学生从《工程数学》《经济数学》《线性代数》《创意思维与方法》四门课程中选修1门;两年制学生从《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史》《新中国史》《中国共产党史》四门课程中选修1门。公共限选课不能多选,不能退课。如果学生未进行选课,由开课学院通过随机置入方式处理。

2批选课

选课对象及类型:所有学生,专业选修课公共任选

选课时间:2024年1月9日10:001月12日14:00。

选课说明:2021级和2022级学生未选或未通过“四史”课程学生从《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历史》《改革开放史》4门课程中选修1门,后续将不再开设1学分的四史课。其他类型选修课程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选课。

第二轮:202422610:0020243114:00为补选课。

选课对象及类型:所有课程未选满学生可选专业选修课公共任选

、选课注意事项及要求

1. 第一轮选课学生可选课、可退课第一轮选课结束后,系统生成开课名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退课处理。各类教学运行班级选课人数不足30人情况,原则上不开课。第二轮选课学生只可选课、不可退课。凡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选课,后期不再开放。

2. 请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合理选课,已经选修合格的课程,不得重复选修,重选无效,不计学分。

3. 二级学院要强化学业导师工作,加强选课的宣传和教育,促进学生合理进行选课。

4. 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学分制收费宣传,学分费用结算以选课学分数进行,要防止随意选课、恶意选课产生额外学分学费。

5. 二级学院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情况,开足开齐专业选修课程,不得随意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6. 各二级学院加强学生信息安全教育,注意智慧校园登录密码安全防止他人恶意修改,导致选课不实等后果。同时,对登录智慧校园系统异常提供必要的支持。


教务处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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