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与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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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09:51     作者: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

期末考试是教学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期末考试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加强考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长:教务处处长、副处长

   员:由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

负责本学院各考场的全面考务工作,包括试卷领取、分发、回收,考场秩序的维护,以及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情况等。

巡考人员:巡考人员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负责检查监考教师到位情况、考场秩序、考试纪律执行情况等,并及时向考务办公室反馈巡视结果。考务办公室设在知行楼C409室。

监考教师:监考教师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考试安排统一选派,务必选派责任心强、熟悉监考流程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 所有教师应查询教务系统的监考任务。

二、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在第20周周一至第21周周一(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3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师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三考试组织

(一)校级教考分离统一组织考试课程

2024级本科专业《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程序设计基础》《高等数学1》《通用英语1》。

(二)其他课程期末考试

全日制本专科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均需要纳入院级教考分离,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由各开课单位组织实施。同一年级同一层次、同一课程标准、两名及以上教师同时授课的原则上均采用教考分离方式进行。由开课学院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具体按照《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教考分离管理办法》执行。

(三)校级教考分离考试安排

考试

科目

考试

时间

考场

试卷领返地点

工作人员

备注

《思想道德与法治》

1月8日8:30-10:00

知行楼C栋1楼

知行楼

C409

韩梦馨

考务人员:

左露


违规处理:

李明栩


知行楼C栋3楼

左露

知行楼C栋4楼

朱志永

知行楼C栋5-6楼

李明栩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月8日10:30-12:00

知行楼C栋

1楼、3楼

知行楼

C409

刘琴

左露

知行楼C栋

4楼、5楼、6楼

黄春利

李明栩

《程序设计基础》

1月8日14:00-15:30

博德楼B101——

博德楼B136

智联楼

D405

梁林娜

考务人员:

梁林娜


违规处理:

程瑞雪

博德楼B201——

博德楼B224

智联楼D405

芮素娟

知行楼C301——

知行楼C412

智联楼D406

周艺

知行楼C501——

知行楼C607

智联楼D406

瞿芳

《高等数学1》


1月9日

08:30-10:00


知行楼B栋5楼502-506

知行楼B408


陈家利


知行楼B栋6楼  602-608、610

李雨


知行楼C栋1楼

秦春蓉


知行楼C栋3楼

李姣娜


知行楼C栋4楼

刘红


知行楼C栋5楼501-506

彭丽娟


知行楼C栋5楼     507、509-513

舒雅琴


知行楼C栋6楼

吴雪莎


博德楼B栋1楼101-119

杨梅


博德楼B栋1楼121-136

袁娜


博德楼B栋2楼

伍春江


《通用英语1》


1月9日

13:50-15:50


知行楼B栋5楼

知行楼

B408


马笑春


知行楼B栋6楼  602-608、610

墙晓容


知行楼C栋1楼

林爱华


知行楼C栋3楼301-306

边婧


知行楼C栋3楼307、309-313

柴娟


知行楼C栋4楼

陈颜


知行楼C栋5楼501-506

马晶


知行楼C栋5楼507、509-513

雷蕾


知行楼C栋6楼

李英瑞


博德楼B栋1楼

唐雯雯


博德楼B栋1楼101-119

朱周贤


博德楼B栋1楼121-136

孙茜


博德楼B栋1楼121-136

冉茂杨


博德楼B栋2楼

肖蕾



    四、诚信教育和帮扶指导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成立专门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考务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通过召开考前动员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相关考试管理制度,加大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宣传力度,让学生知晓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果。增强师生的诚信意识和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学习效果评估,积极开展帮扶指导。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课程辅导。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要积极关注和指导帮扶,学业导师和辅导员要通过与重点关注学生逐一谈心谈话、走访学生宿舍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加强心理指导,帮助他们克服考试焦虑情绪,以良好心态迎接考试。

   五、考场规则

1.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按考试安排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在黑板上板书考试课程、考试起止时间;做好考场清理、座位编排、试卷分发等准备工作;考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持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监考教师认真核实考生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若有效身份证件遗失只携带学生证,学生证照片页需加盖公章。考生按指定座位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检查。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其与书包、书籍、笔记等物品一并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座位。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不得抄袭、作弊、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违纪行为。如有违反,将按照《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开考半个小时后方可交卷。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答题卡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

5.考试完成后,监考教师将所有考试材料全部放入档案袋并交到对应工作人员处,分别按照班级和座位号(从小到大)排序并放入对应的档案袋,并在试卷袋封面写上考试班级、考场教室。如遇突发、特殊情况,请与对应工作人员联系。

考试过程中,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企图作弊,监考教师应采取一定措施予以警示;如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成立,要当场认定并暂扣学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和试卷,终止其考试,固化证据并及时交考试工作办公室。监考教师应将学生作弊、违纪事实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中,明确告知学生本人并确认签字,学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学生违规事实的依据,还应由2名(含)以上监考教师签字确认。

    六、成绩评定与考核分析

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及时进行试卷批改和成绩评定工作,按照《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确保成绩评定的公平、公正、合理。教师在批改试卷过程中,对学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总结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以便在今后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学生成绩。各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考试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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