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与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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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4日 08:58     作者: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习过程性考核,加强过程性考核管理,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现将具体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第12周左右进行。

二、考试课程

   1.校级教考分离统一组织考试课程

2024级本科专业,《思想道德与法治》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通用英语1》《高等数学1》。安排第12周星期六(11月16日)进行,具体可在考前两天查看教务系统考试安排。

2.其他课程的期中考试

由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原则上公共和专业基础课程实行院级教考分离,以闭卷的形式开展;其他课程考试由各开课学院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自行分散组织开展。

三、考试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要求,做好命题、制卷、排课、监考、阅卷、统分和分析等工作,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四、期中考试成绩运用

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原则性规定如下:

1.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20%~30%,期中成绩占比20%,期末成绩占比50%~60%。

2.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50%之间,期末成绩占比50%~70%。

3.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五、其他说明

1.整周实践类课程、教学运行周次少于12周课程不进行半期考试。

2.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中考试,按照缓考流程办理期中考试免考手续,经批准后期中考试成绩按期末成绩等分记载;旷考的学生期中成绩记为零分。

3.课程考试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要预防考生违纪作弊出现,及时报告处理突发事件;若发现考生违纪或舞弊,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暂扣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注意保留相关违纪作弊证据,如实填写违纪作弊事实,组考学院汇总后及时报送教务处,党委学工部、教务处依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处分管理办法》按照相关程序给予相应处理。

4.课程考试监考人员在指定地点领取考试材料后,提前 2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学生入场、整顿清理考场,验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和宣布考场纪律;考前 5 分钟启封并分发考试材料;正式开考后,两名监考教师应一前一后认真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认真清点考试材料,准确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考试材料的交接工作。

5.各学院要在考试期间由院领导带队进行巡考巡查,严格考务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



                                      教务处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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