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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过最长休学期限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3日 17:53     作者: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历年学籍管理规定,拟对以下148名“在学校规定最长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超过最长休学期限”“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果对退学处理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联系人:邓飞、唐忠建     联系电话:023-65928153

电子邮件:cdjwc7319@163.com。

   

  教务处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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