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第2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9日 09:30     作者: 教务处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 :
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重电教〔2017〕16号)要求,结合《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项目库》转换目录,按照学校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申报起止时间: 2021年4月6日10:00至2021年4月18日23:30 。
2、二级学院审核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25日完成审核。
3、其它说明:
(1)申报完成后,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完成核验审核,相关材料各学院存档备查。
(2)学分认定与转换是课程学分,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需要缴纳相应的学分学费。
(3)每学期集中受理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
教务处
2021年3月2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