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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课程免修(免试)审批表(23版)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9日 17:16     作者: 教务处办公室     浏览数:    分享到:

        

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本表格背面,并携带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注: 1.免修课程核计相应课程学分,学生成绩记载只能记“中等”或75分,退役士兵复员后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可以记“优秀”,并由任课教师期末在网上录入成绩;

2.患有某种疾病,身体条件不适宜于进行剧烈的体育考核,经过体育与国防教学部审核同意,可以申请免考;

3.在未接到批准免修通知前,须照常参与日常的教学活动;

4.本申请表填写一式三份,批准后二级学院教务科、任课教师、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备查。

5.申请课程开课学期3周后不再受理学生免修(免试)申请。

6.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本表格后面,并携带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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