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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业警示及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6日 11:26     作者: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学生更好成长、成才。现将学业警示及帮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二、学业警示及帮扶范围

1.学生在校期间必修课程考核累计不合格达到或超过12学分的,学校对其给予书面学业警示。

2.学生经学业警示,必修课程累计不合格超过12学分且低于24学分,或其他原因造成学业困难的,应跟班试读或留降级

3.学生经学业警示,必修课程累计不合格直接达到或超过24学分的,应留降级或劝其退学

三、学业警示工作流程

1.各学院统计达到学业警示条件的学生,填写《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业警示通知书》附《学生在校成绩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以适当方式通知到学生家长),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2.各学院组织召开学业警示工作会,在1015日前将学院学业警示工作简报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电子邮箱:cdjwc7319@163.com。

四、帮扶措施

1.各学院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学业导师要制定个性化的一对一的帮扶和学业追赶计划科学指导学生重新修读相关课程,同时对应具体课程学习提供涵盖课程重点难点剖析、学习方法与技巧传授在内的全方位、定制化学习支持和帮扶。

2.学业导师、辅导员等帮扶团队要秉持“可信赖、可依靠、全天候、全覆盖”的服务原则积极响应,化解学生“寻助难、启齿难、主动难”等问题,全面助力学生成长,学业导师要将帮扶的相关内容详实记录。

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予警示。

2.对刚复学的学生容易出现漏修课程的情况,学院要对照学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逐一审核,提醒学生及时办理补修和补选。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加强内部的协调配合,根据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做好被预警和被提示学生的工作,学校将对学业警示及帮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学业预警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24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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