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学生个性特长,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重电教〔2020〕19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本学期转专业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条件
(一)学生应当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确认,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可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2.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学生在入学或复学时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3.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申请从招生规模大而就业形势相对差的专业,转到招生规模小而就业形势相对较好的专业学习者;
4.因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在入学或复学后需转入与创业或服役相关专业学习者;
5.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申请转到相应专业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校未满一学期的;
2.不同类别、学科跨度较大,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
3.受实习实训教学条件、专业建设、师资队伍、班级容量等条件限制,经转入二级学院考试或考核不同意接收转专业的;
4.按照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后,不能再转入该专业大类其他专业;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6.处在未注册学籍、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7.艺体类专业与非艺体类专业不能互转;
8.学制不同的学生不能互转专业;
9.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
二、转专业办理程序
1. 2024年6月3日-6月14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23版)》一式四份,所在学院签署转出意见后提交给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
2. 2024年7月5日前,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完成转专业考核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转入名单,学院并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 2024年7月9日前,各学院将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学院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23版)》《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复核(纸质盖章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
4. 下学期初,教务处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可以到对应新专业预学习,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选课、补修、成绩认定等方面的帮扶指导。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精心筹划、科学组织、严格把关,公开公平,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2、公布转专业名单,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1:重电教〔2020〕19号-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3版)
附件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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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3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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