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发展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辅修专业管理办法》重电发〔2023〕145 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拟开设的辅修专业及要求
(一)专业设置
序号 | 开课学院 | 辅修专业名称 |
1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 |
2 | 电子与物联网学院 | 工业互联网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3 | 通信工程学院 | 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4 | 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工程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
5 | 财经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金融科技应用、物流工程技术、 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 |
6 | 数字媒体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7 | 智慧健康学院 | 健康管理专业 |
8 | 建筑与材料学院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二)毕业学分要求
见相关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1)
二、修读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2023级专科生;
3.主修专业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学有余力 ;
4.学生只能申请选读一个辅修专业学习。
三、教学管理
1. 辅修专业的日常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由开课学院负责;
2. 辅修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和学分要求等与主修专业一致;
3. 要切实提高辅修专业的教学质量,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和监督。
四、报名程序及截止时间
1.4月17日-4月23日,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学生根据修读条件结合个人意愿,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教学与课程思政管理科提出报名申请(同时填写《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附件2)并打印成绩单交至教学与课程思政管理科审核)。
2.4月24日-4月25日,报名辅修专业学生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学生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开设辅修专业学院教学与课程思政管理科。开设辅修专业学院教学与课程思政管理科汇总并填报《辅修专业报名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一站式”学生社区教学服务中心,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djwc7319@163.com。
五、证书发放
完成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并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同时在学信网予以标注。
六、辅修学分收费
根据《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辅修专业学分学费标准按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学生选课后按照选课学分缴纳学分学费。
附件1: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2: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
附件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辅修专业报名汇总表
附件4: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4年4月16日
- 附件【附件1: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rar】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辅修专业报名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重电发〔2023〕145号-关于印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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