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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2日 17:21     作者: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号文件的要求,需要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信息录入范围

    2022级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

    二、信息录入时间安排

    2022年123日-2022年1210

    三、信息录入原则

    按照家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际需要,本着家长和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填报。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2022级每一位新生,此项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实利益,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工作的重要意义。

    四、信息录入的方式及内容填写

   使用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登录后完善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准确。

图:个人信息所得税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二维码

 

教务处  

2022年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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