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及重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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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5日 09:34     作者: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重电科大发〔202451 文件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学院申请认定项目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3日24:00。

说明:认定项目库中没有的项目,需由学院根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非课程类学分认定与转换标准》转换目录进行申请。

2、教务处审核申请认定项目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
3、学生申报认定项目时间: 202411189:0012524:00

4校内各单位审核学生认定项目时间:20241118125

说明:通识教育与国际学院、招生就业处、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校团委及各二级学院等作为学分认定与转换的责任部门,对学生的学分申请必须按管理办法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出现违规问题的,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5、教务处学分认定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6日。

6、其它说明:

1)申报完成后,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审核学院完成核验审核,相关材料审核学院存档备查。

2)学分认定与转换是课程学分,需要缴纳相应的学分学费。

3)本学期集中受理认定与转换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相关申报认定与转换工作。

4)原则上推荐认定毕业年级的学生。

5)学分申请操作流程(学生端)、《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可分别在教务处网站办事指南-学生相关、政策法规-学校制度查询。

6)因为学籍异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发生变动情况的课程类学分认定,采用特殊学分认定方式。其他课程类学习成果认定通过在课程开设学期期初办理课程免修(免试)方式认定。

7)因原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类别与现《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可转换课程类别不一致 ,学生、学院可按照原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类别进行项目申报、项目审核。下表为可转换课程学分类别对应关系:


可转换课程学分类别对应关系

现可转换课程学分类别

原可转换课程学分类别

专业基础课、职业岗位模块课

专业必修课

职业拓展课

专业选修课

素质拓展课

公共选修课



教务处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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