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及重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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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7日 14:04     作者: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我校2024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科学规范,保证质量,现就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各二级学院及时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指导教师选配、选题开题、过程规范管理、论文质量把关等方面工作。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2、把握进度,高质量推进。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在2023-2024学年上、下两学期进行,原则上上学期内应完成选题、开题和毕业论文撰写等工作,拟于2024年5月上旬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等后期工作。

3、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各二级学院应将学术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纳入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杜绝弄虚作假、抄袭、买卖、代写等行为的发生。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

1、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合理确定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其它教师原则上不超过11人强化校企合作,实行校企“双导师”制确保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1名校内专任教师和1名行业企业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2、在毕业论文选题环节应充分研讨,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符合专业培养要求,适合学生的专业要求和实际能力,应避免大、空、泛,题目难易要适中,工作量要合理,不能以实习报告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教务系统完成申报题目的工作,申报课题方向不超过3个,未申报题目的教师,不能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师生相互确认工作在2023年9月22日前完成

3、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加强开题管理,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资料收集、文献查阅、实验准备和开题报告等,定期督查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及时答疑解惑;加强学术诚信检查环节管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不超过30%,最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4、从严把关,组织好答辩工作。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必须逐个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学分。指导教师确定学生是否具有答辩资格,以下情形不能参加答辩:学生没有达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未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正式文稿及相关材料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超过30%等情况。20244月下旬组织第一次答辩,5月中下旬组织第二次答辩(主要针对第一次答辩不合格和未满足答辩条件的学生),6月3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5、规范整理与存档。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存档规范,有序进行整理装订,学生毕业论文材料包括:封面、成绩评定记录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外)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同时另外附论文查重报告。学生需要提交1套装订好的纸质材料和PDF格式的电子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存档,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材料刻录光盘3份分别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6、认真组织抽检,加强质量管理。由质量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检,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工作质量标准》进行抽检,全校抽检率不低于15%,相关抽检结果纳入各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

三、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

1、具体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11-9月15

校内专任教师网上申报课题、学院进行课题申报审核

9月18-9月22

学生网上选题、校内专任教师确认学生

9月25-9月29

各二级学院汇总处理(含补选)

10月7-10月14

各二级学院增加行业企业第二指导教师


2、各学院毕业设计教学任务在毕业设计模块中完成,不需要在教学安排管理中重复录入任信息。

3、往届毕业生需要重修《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情况按照重修程序处理(不通过系统毕业设计模块),由学院生成“网络开课”,单独安排指导老师,在开课学期录入课程成绩。


附件:1、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工作质量标准

2、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模板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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