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与成绩管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教务 >> 考试与成绩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学生专升本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7日 15:13     作者: 教务处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1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学生专升本补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定于7月初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学生专升本补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已报名2021年普通专升本且未被录取的学生中,参加56月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可免试参加补录。

二、补录院校及计划

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各20

三、补录操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7915:00前到学校教务处7319提出补录申请并完成志愿填报,逾期视为放弃补录资格。

2每名学生可填报一个学校加专业志愿。学生填报时应严格按照选拔专业有关要求及专业对应关系,选择符合要求的专业进行志愿填报。学生填报的志愿,如不符合相关专业招生要求的,视为无效志愿,选拔学校不得录取。

3、学校将在713日前完成学生资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及学生名单提交市教委职成教处进行资格认定。经资格认定合格的,需一并提交学生补录志愿汇总表。

4、于716日前将相关学生信息送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指导选拔院校完成录取。

5、选拔学校完成录取后,按要求对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选拔学校在收到录取名册后,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1、已被专升本选拔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补录。

2、符合补录条件的学生,若所学专科专业未在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公布专业招生范围的,生源学校应及时向市教委报告,由市教委协调有关高校录取,补录流程不变。

3各生源高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充分知情;要认真做好学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确保学生志愿填报准确、有效。

联系人及电话:刘杨(学校教务处),65928153;朱俊(重庆文理学院),49891930;邓永康(长江师范学院),72790061

                           教务处

                          202177

 

 

上一条:2022届应届毕业生专升本考试科类公布
下一条:关于公布我校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情况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