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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3日 11:20     作者: 教务处保障科     浏览数:    分享到: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依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发〔20203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对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摸排核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联系人和每位学生对应的情况统计负责人,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填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统计表》,切实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把在岗实习学生状况列为“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安排专人每日对实习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摸排统计,填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日报告统计表》,每日下午4:00前上报学校教务处,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控办,由学校统一上报当地有关部门。


2.切实加强在岗实习学生的管理

学院要做好与学生、实习单位的沟通工作,要与学生家长沟通落实好停止实习学生的去向,对于已经开展实习实训的学生,在充分征求学生本人、实习单位和家长意见后,可暂停实习,服从当地人员流动管理安排。对坚持回家的学生,要及时与实习实训单位、家长沟通,提醒做好充分防护准备,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自觉严格居家隔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对暂未开展但计划将于近期开始实习实训的学生学院要立即组织与实习实训单位对接,延期组织实习实训,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要做好实习期间的矛盾化解和教育引导。学院要在落实好暂停实习实训工作后报教务处备案备案后如有实习实训情况变动的学生,对应学生的情况统计负责人应及时填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变动统计表》,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教务处。


3.联防联控,动态管理

学院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点人员筛查等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因疫情防控而导致实习时间实训减少等情况的应对措施,鼓励利用各级虚拟仿真等其他线上教学资源补足相应学时。必要时,学校将组织各二级学院在不降低人才培养质量的情况下,对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条件做适当调整,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学院院长为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本通知工作要求,确保管理到位,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教务处将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对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与调度。各学院要服从大局、听从安排,不打折扣,主动担当作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各项教学工作。对工作懈怠、推诿扯皮、瞒报漏报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类表格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及时通过QQ邮箱827083954@qq.com 上报。


附表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表2: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统计表24日上午12点前上报学校教务处)

附表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日报告统计表(每日下午4:00前上报学校教务处)

附表4: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变动统计表(有变动时填写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教务处)

附表5: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二级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联系人统计表23日下午5点前上报学校教务处)

教务处 教学保障科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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